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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赛

2024·全国数字经济与文化交流创新大赛评分规则

一、 作品要求

1. 参赛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,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紧扣本次活动主题,以短视频形式,以客观事实为表现对象,助推产品销售和文化传播。

2. 报送视频须为原创且未参加其他公开比赛,利用多段视频素材的,需再加工、剪辑合成后报送。在本次评选结束前,参赛作品不可发布在其他平台、不可参与其他公开比赛。

3. 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,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,严禁抄袭、盗用版权素材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,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。

4. 作品格式需为竖版(高宽比列16:9),分辨率建议为1080*720,帧率30.00帧/秒,统一采用MP4格式报送,以实拍为主,也可实拍和动画结合,画面流畅无卡顿,声音清晰无杂音,不带角标、水印或logo。

5. 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和个人共同拥有,作者拥有署名权。选手报名参赛并提交作品的同时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单位永久、免费使用和发表参赛作品。

6. 参赛选手在直播平台直播带货须使用大赛组委会提供产品。

二、 电商直播评分标准

 (1) 专业基础:本项10分直播脚本的策划与制作,开播时由专家评委现场进行打分。

 (2) 综合素质:本项20分在直播进行30分钟后,以直播间中途某一时间点,专家评委现场观察(单个选手不超过3分钟)选手应变能力、控场能力、产品讲解(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熟悉程度、买家痛点、促销方案)、直播销售技巧、才艺展示等现场综合表现进行打分。

 (3) 直播观看量:本项20分直播在线观看总人数最高值:0.5万(不含0.5万)人以下得2分;0.5万-1万(不含1万)人得4分;1万-1.5万(不含1.5万)人得6分;1.5万-2万(不含2万)人得8分;2万人以上得10分。

 (4) 直播销售业绩:本项满分为50分。

分站赛期间销售总金额为分母,以各选手实际销售金额为分子,再乘以100,得到本项分值。

评分标准

分值

得分

专业基础

10

 

综合素质

15

 

点赞量

30

 

决赛销售业绩

30

 

分站赛销售业绩

15

 

 

评分细则说明:

     (1) 专业基础:直播脚本的策划与制作,开播时由专家评委现场进行打分。本项10分;

     (2) 综合素质:在直播进行30分钟后,以直播间中途某一时间点,专家评委现场观察(单个选手不超过3分钟)选手应变能力、控场能力、产品讲解(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熟悉程度、买家痛点、促销方案)、直播销售技巧、才艺展示等现场综合表现进行打分。本项15分;

     (3) 直播点赞量:直播在线点赞量最高值 本项30分;

          5000(不含5000)人以下得5分,

          5000-10000(不含10000)人得10分,

          10000-30000(不含20000)人得15分,

          30000-50000(不含50000)人得20分,

          50000-100000(不含50000)人得25分,

          100000以上得30分。

     (4) 总决赛销售业绩:总决赛期间销售总金额为分母,以各选手实际销售金额为分子,再乘以100,得到本项分值。

     (5) 分站赛销售业绩:分站赛销售业绩占50分,选手得分为分站赛得分乘以15除以50。

          主播评价分值为百分制,由评委对照相关标准现场打分,合计分值为最终得分。

 

主播评分表

参赛选手

 

参赛平台

账号

 

 

评分标准

分值

评分内容

得分

备注

专业基础

10

 

 

 

综合素质

15

 

 

 

点赞量

30

 

 

 

决赛销售业绩

30

 

 

 

分站赛销售业绩

15

 

 

 

总分

100

 

 

评委签字

 

 

评分说明:

(1) 专业基础:直播脚本的策划与制作,开播时由专家评委现场进行打分。本项10分;

(2) 综合素质:在直播进行30分钟后,以直播间中途某一时间点,专家评委现场观察(单个选手不超过3分钟)选手应变能力、控场能力、产品讲解、直播销售技巧、才艺展示等现场综合表现进行打分。本项15分;

(3) 直播点赞量:直播在线点赞量最高值5000(不含5000)人以下得5分,5000-10000(不含10000)人得10分;10000-30000(不含20000)人得15分;30000-50000(不含50000)人得20分;50000-100000(不含50000)人得25分,100000以上得30分。本项30分;

(4) 决赛销售业绩:决赛期间销售总金额为分母,以各选手实际销售金额为分子,再乘以100,得到本项分值。

(5) 分站赛销售业绩:分站赛销售业绩占50分,选手得分为分站赛得分乘以15除以50。

主播评价分值为百分制,由评委对照相关标准现场打分,合计分值为最终得分。

 

主办承办:中国网商务频道、吉安市、延安市、渭南市等20个城市
指导单位: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运营单位:上海海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、网信盾互联网信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

沪ICP备1904594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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